第1页共3页关于开展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关于土地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标准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防止和纠正土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从2023年3月开始,在全区开展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土地工作的具体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职责,紧紧盯住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法批地,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转让土地、破坏农用地、违规低价出让、违规返还出让金等涉地违法违规行为。二、监督执纪问责重点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供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特别式占用根本农田的行为;2、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方案,躲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3、在新农村建设中借迁村并点、村镇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行为;违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擅自扩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范围的行为;4、借农业园区建设、规模经营等农业开发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后,违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并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5、与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土地管理方面的规定。第2页共3页三、方法步骤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为2023年3月至6月底:第一阶段:检查抽查(3月2023日至4月30日)区、乡两级纪委监委根据本地区土地方面工作,分别成立检查抽查组,围绕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采取听汇报、查看账目、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等形式,开展土地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组在走村入户过程中,区乡两级抽查不得重复,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把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搞清。第二阶段:集中整改整治(5月1日至6月15日)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组要列出问题清单,形成书面检查抽查情况报告,及时向被检查抽查地区和有关部门进行反响,明确整改时限(原那么1个月)和要求,按时上报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