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全县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各科、室、所、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面强化和创新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XX县区文明办对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XX县区文明办2023年XX县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XX县区公安局决定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世崇任组长,县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网警大队、法制室、宣传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东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事宜。三、职责任务分工(一)治安部门治安部门要结合校园及周边治安特点,对辖区内护校安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周边治安秩序维护、整治工作,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严密摸排管控各类高危人员,及时查处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及各类治安案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催促校园适时开展收缴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活动,指导校园不定期组织相关应急训练,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平安防护意识,杜绝校园内部发生恶性案(事)件。责任单位:治安大队责任人:张东江(二)巡警部门巡警部门要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责任单位:巡警大队责任人:任国华(三)刑侦部门刑侦部门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平安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查处拐卖、诱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