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环境监察工作方案为加强对全区重点监控企业和污染减排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环境监察工作任务,履行环境监察的职责,实现我区“xxx〞总量控制目标,根据自治区环保局新环控发[2023]119号文关于加强2023年度环境监察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工作方案,望各地环境监察机构严格依照此方案开展2023年度环境监察工作。一、环保专项行动1、一是集中力量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二是结合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整治钢铁、电力、造纸、化工、制药等重点排污行业、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三是整治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填埋厂渗滤液平安处置等问题,严格防范重金属污染,严厉打击偷排、直排和超标排污行为。2、各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辖区内各环境监察大队,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列出违法企业名单,总结出辖区内突出的环境问题,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高限处分,并报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3、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对各地州市监察支队上报的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相关报表、简报等信息进行汇总、上报,并负责专项行动的抽查、督办工作。4、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要求和时间安排按自治区环保局有关通知执行。二、重点监控企业和污染减排企业的现场监察(一)主要检查内容:1、火电企业机组脱硫工程、上市企业和重点监控企业编制和实施污染治理方案及进展情况;2、主要污染物减排企业治理工程进展情况;3、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4、企业依据产业结构调整关停情况;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6、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达标情况;7、全区重点监控企业排污口标准化整治情况;8、企业在线监测装置安装情况;9、建设工程执行环评及“三同时〞情况;10、环境平安隐患的排查情况;(二)各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辖区内重点企业、污染减排企业和建设工程的现场监察,并找出辖区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建议,报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负责直征企业和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挂牌督办,限期治理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各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协助;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对各地州市上报的监察结果进行汇总,报自治区环保局,并对各支队现场监察工作进行抽查、督办。(三)检查频次及上报时限:对重点监控企业、污染减排企业和重点建设工程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现场监察,做好现场监察笔录,建立企业动态监控档案。于每月终了前的5日内将本月检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