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一、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到202223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由2023年的2.17吨标准煤下降到1.69吨标准煤,降低22%;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取水量由2023年的278立方米下降到222立方米,降低20%;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79吨标准煤下降到2.15吨标准煤,降低23%,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由2023年的29.42立方米下降到25立方米,降低1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由2023年的83%提高到86%以上。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那么(试行),到202223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2023年的2.7万吨下降到2.26万吨以内,在新增量根底上削减38%;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23年的2.3万吨下降到2.02万吨以内,在新增量根底上削减33.1%。全市节能减排重点目标、县区重点目标年度分解、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及年度分解见附件2、3、4、5。(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开展方式的突破口,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进步、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发动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开展。二、控制增量,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三)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新建工程审批,严禁淘汰类和限制类高耗能、高污染工程入驻。市发改委、经委及环保、国土、建设、工商、规划等部门要实行部门联动,协同把好工程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能耗、污染增量。坚持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第2页共11页环保根底设施不到位的地区,采取区域限批措施,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工程。对年耗能在202300吨标准煤以上的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实行工程合理用能评估审核。全面落实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差异电价政策,加大差异电价政策的实施力度。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要严格按照区域环评(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实施企业准入和集中供热、污水处理等根底设施建设。(四)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