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标准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XX省标准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标准性文件的管理,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按照符合法律、切合实际、科学严谨、全面及时、注重质量的原那么,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开展实际,以标准行政权力运行、转变政府职能和关注民生为重点,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为核心,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为目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有方案、有步骤地开展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标准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总体目标。通过对标准性文件的清理,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包括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下同)、各镇人民政府,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标准性文件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标准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标准性文件之间相互协调衔接的要求,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开展客观实际,有效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二、清理范围、主体及分工(一)清理范围。本次标准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范围是,2023年6月1日以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名义制定的所有现行有效的标准性文件。2023年6月1日以前已经由发文机关宣布失效或废止的标准性文件不再清理。(二)清理主体。清理主体即为各类标准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具体包括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标准性文件各清理主体应当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那么做好组织清理工作,即发文机关负责对本单位制定的标准性文件进行清理;多个机关联合制定的标准性文件由主办机关(以发文文号所属机关为主办机关)负责牵头清理,并征求其他相关机关的意见。(三)清理分工:1、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标准性文件,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清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及主管实施或牵头组织实施该标准性文件的相关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