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根据XX省粮食局关于印发XX省2023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XX市2023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如下:一、检查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藏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藏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藏粮(含地方临时储藏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二、检查内容(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情况,与银行收购贷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平安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藏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藏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平安指标。(三)储藏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23年度中央储藏粮、地方储藏粮轮换方案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藏粮、地方储藏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藏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平安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平安隐患。四是企业平安生产情况。(六)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三、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以2023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汇总整改等6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阶段。根据我市实际,市局制定XX市2023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的库存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稽查分局要对辖区内列入检查范围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库存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发动、人员培训。催促企业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及时调整账务,平整粮面,备齐各种报表、工作底稿和器材等。(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10日前,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库存自查工作。所有企业要对实际承储在本库的各种性质的粮食实物库存进行全面清查。(三)省级复查阶段。4月20日前,省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派出联合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