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根据黔人社厅明电[2023]8号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和人社部明电[2023]8号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区将于2023年7月1日至8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廖少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李华成员:蔡定成胡岭松廖少雄二、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专项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专项检查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三、措施和步骤: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7月1日至7月10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标准用工,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催促用人单位对2023年1月以来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执法检查阶段(2023年7月11日至8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重点对劳务派遣企业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地区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三分析总结阶段(2023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及时报送书面总结。四、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阔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各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办公室提供车辆等配合检查组行动,为此次专项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