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市局实名制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员优化配置,完成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根据xx市xx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xx政办发(2023)34号)和关于市xx局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xx编办[2023]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按照注重实绩、公平公正、合理优化的总要求,标准用人机制,激发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发奋向上的工作热情,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xx干部队伍。二、编制实名制登记范围和人员范围及条件根据“三定〞规定,我局共有行政编制81名,其中机关使用41名,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注册局、经检支队等三个直属行政机构使用40名;三个直属行政机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以下简称参公编制)19名,以上编制合计100名,为此次编制实名制登记范围。根据2023年6月市局党组印发的2023年xx市xx局机关机构改革定编规那么规定,经请示编制部门同意2023年xx体制改革后调入市局机关3名处级领导可暂作超编登记。目前,我局明确使用行政编制有83人,此次登记中可确定44人使用机关行政编制登记,剩余39人使用直属行政机构行政编制登记。明确使用参公编制的现有15人,此次登记中使用市局参公编制(具体以公示的名单为准)。三、编制实名制登记原那么(一)依法依规定编原那么。严格遵守中省市关于机构编制管理使用禁止性规定,严格按照市编委及市编办关于市xx局机构编制设置(配备)的批复要求实施,坚持编制限额内用编。(二)编制岗位身份相适应原那么。根据我局编制人员状况,此次登记中仍按身份与编制岗位相对应的原那么进行编制登记,即使用行政编制的人员在行政编制岗位登记,使用参公编制的在参公编制岗位登记。此次登记后,公务员身份不变,使用编制可随岗位变化进行调整。(三)“大稳定、小调整〞原那么。各科室按照党组研究分配的编制岗位限额,采取“少进多出〞的原那么调整人员。编制人员缺乏的科室从有充裕人员的科室中进行选择补充,编制人员平衡的科室原那么上人员不进行调整。个别岗位在本人和双方科室负责人同意根底上可进行适当调整。(四)党组决定原那么。编制实名制登记工作在市局党组领导下统一进行,经党组研究决定后一律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四、编制实名制登记方法根据编制实名制登记的有关要求,采取以下方法进行:1、处级领导和在机关内设科室任职的正副科长使用机关行政编制登记;2、在直属行政机构任职的正副科长根据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