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改革定岗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干部的“四化〞方针,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竞争上岗,优化人员结构,发挥个人专长,因职配人、保存骨干、人尽其才,建设一支廉洁、勤政、高效、务实,高素质、专业化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二、根本原那么坚持执行“三定〞方案和“指导意见〞的原那么;坚持党管干部及分级管理的原那么;坚持全员参与、公开公正和优化组合的原那么;坚持改革有利于稳定和开展的原那么。三、岗位设置严格按照新“三定〞批准进行设置,不得多设多定。根据工作需要如有调整必须报经省、市局同意,只可少设不可多设。四、方法和步骤(一)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成立组织。(10月初)第二阶段实施定岗(10月中下旬)市局机关人员定岗约一周的时间,直属、派出机构和协会秘书处约一周的时间,县、区局人员定岗约二周的时间完成。第三阶段总结验收(10月底)(二)定岗方法1、全体公务员按新“三定〞方案岗位设置重新定岗;对立案审查未结案的,一般不作为定岗人选。2、定岗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自我选岗、群众推荐、双向选择、组织决定等优化组合的方法进行。3、人员定岗原那么上先机关、后基层,先定各部门负责人、再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定岗。4、按照省局党组(2022)22号文件规定,各单位人事、财务、监察部门负责人、副科级职务人员的轮岗交流,须履行征求市局相关部门意见的批复程序。五、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为保证人员定岗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工商局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人员定岗工作,并负责协调处理人员定岗工作中的有关事宜。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监察室人员为办公室成员。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工作由纪检监察全程实施监督。(一)全体公务员要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讲纪律、讲团结。自觉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及机构改革等规定和要求。违反者按责任追究方法或相关纪律规定从重处理。(二)在实施定岗中,不能被优化竞争定岗的人员,另择其他空缺单位优化定岗,如仍不能被优化定岗的,到组织指定的单位待岗,待岗期间停发工作性津贴。(三)组织决定定岗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违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定岗人员原工作单位有变动的,一天之内到岗报到,三天之内办理完资产、档案、文件等方面的交接手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接到岗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