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环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开工作方案湖府办发(2023)52号关于印发工业园区环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工业园区各企业:工业园区环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开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工业园区环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开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开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工业园区全面开展环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健康平安和长江水平安为目标,以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工业园区环保监管措施,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开展,为推动湖口科学开展、跻身全国百强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二、整治内容(一)整治对象:工业园区所有企业(在建、生产);(二)整治重点:在建企业:重点整治工程开工建设前环评审批情况、未批先建情况;重点整治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施工建设期间废水、建筑垃圾排放情况;生产企业。重点整治偷排、直排、漏排、超标排污等违法排放行为;重点整治违规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的行为;重点整治涉重金属企业的违法排放行为;重点整治生产期间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的行为;重点整治环境监控中心的在线监控情况;重点整治企业以试生产为名长期不进行环保验收的行为;重点整治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减排任务落实情况。(三)整治步骤:(一)全面排查阶段(11月3日至11月10日)由县环保局负责,结合工业园区实际情况,根据整治重点,制订具体排查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排查方案于2023年11月5日前报送县政府。(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0日至12月25日)全面梳理排查出来的问题,加强力量集中整治。在整治过程中,做到依照法律法规下达整改文书,及时准确记录整治台账,经常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治到位、效果明显。(三)总结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开展“回头看〞行动,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缺乏,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建立环境监管的长效机制,接受县政府督查并提交专项行开工作总结。三、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为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