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整治范围;工作内容;保证措施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会议、市委四届三次会议精神、市区(外环路以内)建成投入使用的居民住宅小区及小区临街周边地区,全部纳入整治范围、撤除私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去除乱贴乱画、治理乱泼乱倒、标准车辆停放秩序、整治经营秩序、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舆论宣传、严格督导检查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为落实省、市确定的“每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工作目标,改善城市居民区环境质量,整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市政府决定,集中开展居民小区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会议、市委四届三次会议精神,以整体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实现“市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统筹规划、部门联动、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居民小区环境秩序,解决好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影响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广阔市民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二、整治范围市区(外环路以内)建成投入使用的居民住宅小区及小区临街周边地区,全部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治理环境差、问题多、影响大的老旧居民小区(具体名单附后)。三、工作内容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集中开展好“六项治理〞活动。撤除私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去除乱贴乱画,治理乱泼乱倒,标准车辆停放秩序,整治经营秩序。彻底消除居民小区环境“脏、乱、差〞现象,标准居民区环境秩序,努力营造“设施功能完善、街区容貌美观、环境整洁舒适、管理标准有序〞的居住环境。(一)市综合执法局1.撤除私搭乱建清理撤除居民小区内违法建设、私搭乱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设施。除小区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附属储物房、存车房外,其他占用公共场地,无证建设、超期临建、楼外接建改建、扩建插建的房屋,乱搭乱建的棚亭设施、广告设施,以及乱装乱设、影响观瞻的遮阳棚、遮阳照,一律予以彻底撤除;对私自安装设置围栏围挡、篱笆等设施,乱圈乱占公共场地堆放物品、种植养殖的,一律撤除围挡设施,恢复公共场地;清理撤除小区内有碍观瞻的坍塌房屋、残墙断壁。2.清理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