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技能转移培训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3-2023)和区区域开展与扶贫攻坚的部署要求,以农村贫困农户为对象,以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和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目的,完善“雨露方案〞实施管理机制,探索“雨露方案〞实施的新举措、新方法、新路子。二、目标任务我县试点工作是在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村贫困家庭的方式,对符合规定要求的、自主自愿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技能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实行凭证直接补助的方式,从而增进“雨露方案〞培训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减少管理环节,提高管理效率。三、实施步骤(一)补助对象和标准1、补助对象。全县“十二五〞贫困村中,当年参加1个月以上转移技能培训并获取技能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优先给予补助,在全县补助资金许可的前提下,补助对象可以逐步扩大到本县其他区域。2、补助标准。每人一次性600元。(二)补助申请与资格认定1、申请补助。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技能证书的培训对象,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扶贫和和移民办提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补助申请,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a、省“雨露方案〞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b、申请人照片、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当年申请人获取的技能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资格审核与确认。县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受理培训对象申请后,要对其申请资格进行审查、确认。(1)初审。各乡(镇)扶贫和移民办要对培训对象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查重点为:a、户籍是否属于试点范围内的“十二五〞贫困村等;b、当年获取的技能证书是否真实可靠(可通过向发证机关或有关网站查证核实);c、是否已经享受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2)公示。初审确认后要在申请对象所在行政村张榜公示拟补助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扶贫对象和申请人姓名、户主姓名、家庭住址、就读学校、专业及年级或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及参训工种、补助标准、举报等。(3)确认补助对象。公示期限满后,按公示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再次复核。复核属实后确定正式补助对象花名册(见附件2)。(三)申请受理、补助资金来源及补助发放1、申请受理。乡(镇)扶贫和移民办对本地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对象的补助申请实行开放式受理。每年的受理时间为上年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