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切实标准土地和房地产开发市场,促进全县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开展,根据国土部、住建部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市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清理工作有关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原那么,全面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切实摸清全县“小产权房〞底数,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维护土地、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二、目标任务全面摸底排查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和各集镇规划区周边区域(各镇负责)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根本情况;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依法查处迎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以本次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小产权房〞预防、监管、查处的共同责任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小产权房〞现象的产生,标准房地产市场。三、清查整治的方法步骤全县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房权〞清理整治工作从2023年12月10日开始到2023年1月1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1、发动部署阶段(2023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组织召开“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学习、传达、贯彻省市关于开展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发动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掌握政策,落实责任。2、摸底调查阶段(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对县城规划区及集镇规划区周边区域集体土地上已建和在建房屋进行集中摸排,全面查清“小产权〞房屋类型、数量、分布、建设及出售情况,分门别类进行登记造册,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处理意见。3、查处阶段(2023年12月26日至1月5日)。对排查出的违法案件,由国土局、住建局、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安监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所涉镇等单位进行联合行动,对违法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迎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进行公开处理,依法强制撤除。4、总结上报阶段(2023年1月6日至1月10日)。县“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报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