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整顿工作方案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开展地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至5月31日对地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公共卫生单位、无证诊所开展为时一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有效净化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保障广阔师生卫生平安和身心健康,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成立地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公共卫生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XX县区社发局(或卫生办)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那么进行。集中整治期间,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小旅店、美容美发店等公共场所经营户进行整治,催促整改,标准经营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无证诊所坚决取缔,涉嫌非法行医刑事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对学校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及报告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二、工作步骤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摸清情况,宣传教育,限期整改从即日起至5月10日前完成。在此阶段,首先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等公共场所经营户及小诊所进行逐户调查,摸清底数和情况,同时开展以下工作。1、对经营户宣传告知整治的目的、意义、发放卫生标准和宣传资料,依理、依法、依情做好经营户的思想工作,劝其守法经营。2、对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等公共场所经营户按照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及实施细那么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3、对校园周边无证诊所情况摸底排查,依法查处。4、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在校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重点就公共卫生平安知识、如何识别非法诊所及到非法诊所就诊的危害性等方面进行宣传,增强广阔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二)集中整治,打击震摄,取缔无证5月10日至5月20日完成。在上一阶段整治根底上,指导帮助经营户整改,催促整改到位,对符合卫生条件的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许可,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无证公共卫生单位依法查处,同时列出详细的明细表,报当地综治委及校园周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校、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及报告情况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给各县(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并依法进行查处。各县(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综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