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实施蓝天工程、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精)天津开发区实施蓝天工程、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为有效实施蓝天工程,切实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固“创模〞成果,完成天津开发区“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实现开发区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开展,拟定开发区实施蓝天工程、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一、工作目标切实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确保202223年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到达80%,完成二氧化硫年度削减任务,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较06年有所下降。二、主要任务根据我市实施蓝天工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对各类大气污染源进行分析,目前尘及二氧化硫是影响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汽车尾气、其它工业废气及区外污染源也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因此,重点实施以下工作任务:(一)防治扬尘污染1.严格贯彻执行XX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23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XX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建质安[2023]66号),防治施工扬尘污染。主要包括:施工工地物料进出口应安装水喷淋装置,运输物料的车辆须经冲洗前方可上路行驶;施工现场道路需进行硬化处理,并每天定时清扫及以水喷洒;石子、回填土等物料堆放场地需进行苫盖;施工渣土须集中袋装运至地面,不得高空抛撒;建筑物及周边可能产生扬尘的场所应用密目网遮挡;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从事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施工现场食堂须使用电、燃气等清洁燃料,不得使用煤、废木材作为燃料,不得在现场燃烧杂物等。此项工作由建发局负责。建发局、环保局应结合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现场环境检查,发现施工扬尘问题及时处理解决。2.防治道路扬尘。所有道路必须实施每日清扫,对第五大街、第九大街、东海路、北海路、南海路、黄海路等主要道路按相关规定每日进行水洗作业;标准环卫职工作业,确保道路及施工现场出入口周边区域干净整洁、无浮土、无扬尘污染;确保运输中撒漏的垃圾、灰浆、渣土等得到及时清扫。此项工作由环卫公司负责。3.除工地外,存放煤炭、灰渣、沙石、灰土等散体物料的堆场,在储存、堆放等过程中必须采取封闭、密闭、苫盖和防风墙等措施,在装卸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喷淋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对不能按规定落实防尘措施的,环保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分。4.严禁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