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侨办廉洁性评估工作方案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标准权力运行程序,推动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和方法,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以标准权力运行和防止利益冲突为重点,围绕制度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廉洁性评估,努力从制度层面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通过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全面纠正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有效降低制度的廉政风险,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评估对象我办202223年以来公布实施的现行有效和起草制定中的标准性文件,以及202223年以前制定实施、现行有效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存在廉洁性问题的标准性文件。标准性文件是指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公布实施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意见、规定、方法、实施细那么、公告、通告、通知、简章等文件的总称。单位内部工作制度不列入评估范围。三、评估内容一是廉洁性。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是否落实了将预防腐败贯穿于制度建设之中的要求;是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那么;是否存在为权力寻租提供便利问题。二是合法性。是否符合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遵循法治原那么和法律标准;是否存在违规违法扩张权力;是否存在通过制定和解释制度,为其滥用权力提供合法性依据。三是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地方或部门利益制度化,构成对公共利益、公民权益的威胁;是否存在地方或部门权力交叠和利益冲突;是否存在权力与权利关系的明显倾斜,或者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设定额外义务;是否存在模糊职责和减免公共职责,谋取权力便利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不正当社会利益倾向和不合理的社会利益安排。四是科学性。是否反映经济社会开展根本规律;权力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监督制约措施是否有效;相关程序设计是否科学标准、公开透明。五是效能性。是否违规违法增加行政审批、行政处分、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以备案、登记、核准、增加限制条件等形式变相增加审批或者其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