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团组织考核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区青工系统团组织考核工作的通知[宝团委27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区乡镇(街道)团组织考核工作的通知[宝团委28号]文件精神,制订年区基层团组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团区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书记班子、团区委常委和团区委各部室负责人组成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考核组,每组设1名联络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二、考核范围全区各街道、镇及青工系统团组织。其中街道、镇和青工系统团组织全部进行实地考核;教育系统团组织由团区委委托学校部、少年部进行考核,此次抽查教育系统三家单位进行实地考核。三、考核内容、方法及步骤详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区青工系统团组织考核工作的通知[宝团委2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区乡镇(街道)团组织考核工作的通知[宝团委28号]文件。四、考核工作时间安排及任务分解(一)前期准备阶段:(11月15日~11月30日)1、团区委:(1)制订年区基层团组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通知。(2)召开考核发动会。(3)确定考核组及考核对象分组名单。2、联络员:(1)与各考核对象沟通,落实具体考核时间。(2)准备综合考评表等相关资料。3、各基层团组织:(1)进行工作任务分解,填写团工作评议表。(2)分管领导对团工作评议表打分。(3)填写民主评议表的工作局部并复印。(4)结合综合考评表形成工作总结。(5)确定参加民主评议座谈会的团员青少年代表(街道、镇和教育系统不少于15人,其中青少年不少于3人,团干部不多于5人;青工系统根据本单位情况与联络员商定),并于会议当天将名单交考核组。(6)落实考核时间、地点。(二)考核实施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1、团区委:(1)召集团员青少年代表召开民主评议座谈会。(2)根据考核情况填写综合考评表。2、联络员:(1)负责民主评议座谈会会议记录。(2)收集、整理民主评议表、团工作评议表、综合评议表和工作总结。3、各基层团组织负责人:(1)向考核组及团员青少年代表述职。(2)向团员青少年代表分发民主评议表。(3)向考核组提供团工作评议表和工作总结。4、团员青少年代表:(1)听取团组织负责人述职。(2)填写民主评议表。(3)向考核组反响基层团组织工作情况。(三)考核奖惩阶段:(12月21日~06年1月)1、团区委组织部、各组联络员整理相关资料,形成初步考核结果。2、团区委召开常委会审议考核工作,决定考核最终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