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面貌及拆违拆迁工作方案按照XX省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和XX市“打造宜居靓城、建设幸福之都〞攻坚行动要求,为全面改善我县城乡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x年9月起,在全县深入开展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暨拆违拆迁专项行动。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打造沿海强县,构建和谐x〞目标,以拆违拆迁为突破口,以“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以城市建设改造为重点,发动全县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建设改造,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拓展城市开展空间,提高城市品位和经济开展承载力,实现城乡容貌大改观。二、总体目标此次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暨拆违拆迁专项行动的重点区域是:县城建成区,县级以上公路两侧,镇政府所在地。按照“拆、规、建、管〞并举的原那么,统筹安排拆违拆迁、规划设计、环境综合整治及城市建设改造。㈠拆违拆迁。从20x年9月起,至10月底前,撤除县城建成区、县级以上公路两侧、镇政府所在地的违法建设;拆迁以上区域内不符合城市规划、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㈡环境综合整治。在拆违拆迁工作结束后,实施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四项专项行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城市管理良好秩序,全面改善城市面貌和城乡环境。㈢城市建设改造。在拆违拆迁、科学规划的根底上,按照“一河两区〞的开展格局,统筹改造整治旧XX县区,实施旧XX县区改造;启动北河XX县区开发,建设一批标志性建筑和亮点工程,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品味,力争经过十年的努力,把县城建成20万人口以上、建成区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规模的中等城市,打造适宜人居的生态之城、文明之城、和谐之城、幸福之城。三、主要任务㈠拆违拆迁1、拆违拆迁范围⑴拆违。县城建成区内,但凡未依法取得规划、建设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违反规划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未按规定期限撤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全部予以撤除。镇政府所在地,撤除镇规划区范围内主要道路两侧的违法建设。县级以上公路两侧,撤除省级干线公路迁曹公路边沟外缘两侧50米(过街路段15米)、平青乐公路和唐港公路及古柳连接线边沟外缘两侧40米(过街路段15米)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县级公路古柳线、西曾线、长大线、杨柏线边沟外缘两侧30米(过街路段10米)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