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年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标准我镇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城乡低保工作质量,稳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成果,根据xx市民政局统一安排,决定对全镇xx年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年度审核,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年审目的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xx)45号)、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方法(民发(xx)220号)、社会救助暂行方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省、市城乡低保工作政策法规,稳固XX省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和我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成果,按照“政策严肃、程序标准、对象准确〞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二、年审对象xx年10月在册要求享受xx年城乡低保待遇的对象。三、年审时间从xx年11月上旬开始,12月20日前结束,xx年元月起启用年审结果。四、程序和方法由镇民政办具体实施,采取“户主申请、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的工作程序,对本辖区内已享受低保待遇和新申请低保的家庭进行核查。(一)受理申请。由户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村(社区)向镇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签署授权申明及诚信承诺书,提供家庭成员户籍、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二)信息核对。对继续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对象和新申请对象,全部进行信息核对。核对信息作为入户调查重点内容进行核实,并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核对报告逐一打印存入个人档案。(三)入户调查。镇民政办要组织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申请对象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准申请对象家庭人口、收入及财产状况;市社会救助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四)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镇民政办逐一组织各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评议。(五)张榜公示。镇民政办要组织村(社区)对本级提出的申请低保家庭拟保障意见和经市社会救助局审批的意见在申请人户籍(居住)所在地的村(社区)和乡镇进行公示。主要公示申请低保家庭的户主姓名、家庭成员、保障人数、民主评议、拟保障金额等。公示有异议的,由市社会救助局、镇民政办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六)审核审批。镇民政办根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公示结果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享受低保待遇等提出意见,报市社会救助局审批。对已受理的低保对象与低保经办人员或村(社区)成员有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