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年度审核工作方案根据上民发(2023)3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镇2023年年度城乡农村低保年度审核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加强对镇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民政、财政、农经、党政办公室负责人、民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镇城乡低保的申报和年度审核工作。二、城乡低保政策的根本要求1、农村低保政策根本要求。享受农村低保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本镇农业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为220元/月),家庭经济财产状况符合政府有关规定,补助金额减去家庭人均收入为补助标准。2、城市低保政策的根本要求。具有本镇非农业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为430元/月),家庭经济财产状况符合政府有关规定,补助金额减去家庭人均收入为补助标准。3、家庭成员中重度残疾人员(残疾证标注壹、贰级)需要有人长期护理的,家庭成员中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三、以下几种情况不得纳入城乡低保1、家里拥有大型农机具、汽车的家庭,使用空调等非生活必需品的家庭(因病、因灾导致家庭根本生活难以维持的除外);2、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3、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的家庭;4、具有有价证券买卖或者其他投资行为的家庭;5、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三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兴建、购置居住、非居住用房或者高标准装修住房的家庭(政策性搬迁、灾后恢复、危房改造除外);6、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的家庭;7、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8、成心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家庭;9、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家庭;10、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家庭;11、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12、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在校生除外),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家庭;13、有赌博、嫖娼、吸毒、卖淫、参与非法组织等行为且尚未改正的人员;14、各类服刑、劳动教养期内人员(经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