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储藏粮监管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地方储藏粮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地方储藏粮小麦的轮换工作,检查地方储藏粮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粮食轮换政策与规定,认真落实粮食质量标准,及时做好轮换工作,确保轮入的市级储藏粮小麦管得好、调得动、销得出、用得上。根据本局2023年度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常粮监检[2023]8号),决定开展对2023年度的轮入的地方储藏粮小麦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特制订有关监管工作方案。二、检查依据开展对地方储藏粮轮入监管的主要检查依据包括,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市级储藏粮管理暂行方法第二十二条。三、检查对象市级地方储藏粮管理机构和市级地方储藏粮(小麦)实际承储企业。不包括地方储藏粮成品粮小麦粉的承储企业。四、检查内容经对照有关规定和市级储藏粮管理暂行方法的有关要求,对2023年度轮进的地方储藏粮(小麦)开展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地方储藏粮小麦轮换方案执行情况。包括是否按方案落实了小麦的轮换,有无超过轮换周期现象;(二)地方储藏粮小麦轮入的数量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了规定数量的小麦轮换任务;(三)地方储藏粮小麦的质量情况。收购或入库的小麦是否开展了质量检验;收购或轮换入库的市级储藏粮小麦,是否是当年期(2023年)生产收获的新粮,有无划转陈粮(其他年份小麦)库存;粮食质量等级是否符合国家小麦标准(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23)中等及以上的要求;水分是否符合本地区平安储藏要求;(四)地方储藏粮小麦的储存情况。轮换入库的小麦是否都储存在受托的市级储藏粮承储企业内,有无储存在其他企业或单位的仓库内的情形或使用露天囤(垛)储存的情形;地方储藏粮小麦储存的仓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市级储藏粮是否落实了单独存放、单独建账,有无其他储存不标准情形和其他影响粮食平安储存行为的情形;(五)地方储藏粮的管理情况。存储企业是否按粮油仓储管理方法的要求编制并悬挂“库存粮油货位卡〞等要求;是否按规定编制了粮食流通统计台帐,履行了定期报告义务;(六)其他有关情况。包括平安生产情况和防火平安情况等。五、监督检查的组织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由分管购销储藏、监督检查工作的局领导、同志带队,由局监督检查处牵头组织,由监督检查处、购销储藏处、产业开展处以及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的有关执法、检验人员共同组成。专项检查采用分工协作的方法开展对粮食轮换的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检查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