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土地督察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为切实解决和纠正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对我市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全面促进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水平,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的督察意见,认真贯彻市政府各项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慎密推进“双保行动〞,认真纠正和解决我市土地管理及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为更好地效劳全市赶超开展战略做出新奉献。二、整改重点对区、开发区、县、县四县(区)进行例行督察发现并需重点整改的问题共3大类18个小项,涉及132个卷宗:(一)土地审批类1.审批方式不准确(应招、拍、挂,按协议方式出让或应征用按占用方式审批)9个卷宗;2.先批后补(先用地审批,后耕地验收)1个卷宗;3.核减面积未在图上标注2个卷宗;4.出让人、受让人为同一人1个卷宗;5.未批先供1个卷宗;6.组卷不标准2个卷宗;(二)土地供应类7.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按划拨方式供地7个卷宗;8.应招、拍、挂,按协议方式供地8个卷宗;9.不符合占用审批方式2个卷宗;2023.土地用途定性不准1个卷宗;11.组卷不标准5个卷宗;12.协议出让容积率低3个卷宗;13.低价出让2个卷宗;(三)土地执法类14.案件内容不详实16个卷宗(地类不清的13个卷宗,档案不完善的3个卷宗);第2页共4页15.未对村委立案查处49个卷宗;16.未履行听证程序7个卷宗;17.未立案查处5个卷宗;18.执行不到位11个卷宗。其余8个县(市),虽未接受例行督察,但在以往例行检查中,发现上述问题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因此全市所有县(区、市)均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自觉整改。三、方法步骤全市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1月15日—19日)各县(区、市)要成立整改工作专门机构,排查梳理本县(区、市)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本县(区、市)整改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核。要适时召开整改发动大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改工作气氛。第二阶段:集中整改阶段(11月20日—12月9日)各县(区、市)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比对整改标准,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那么,组织实施整改工作。期间,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县(区、市)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及问题突出的县(区、市)进行通报。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2023—14日)市政府组织整改工作验收组,对各县(区、市)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