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村乡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23)42号)、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函、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浙委办传(2023)44号)、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湖)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假设干意见(浙委办发(2023)12号)等要求,以及全国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意见电视会议精神,加快建设山清水秀民富乡强的中国最美乡村,特制定本方案。一、目的意义河(湖)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表达,是落实绿色开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平安的制度创新。河(湖)长制是责任制,是基层政府对水环境质量负责的根本制度,是我省在“五水共治〞中形成的一项根底性、关键性治水保障制度。-1坚持强化监督与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水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水体的良好气氛。(三)主要目标在全乡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完善水体管理保护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到2023年底,全乡主要河道到达及优于Ⅱ类水质到达100%以上,全面落实河道湖泊和小微水体河(湖)长制全覆盖,全面消除Ⅳ类及以下水体。(四)组织形式1.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那么,我乡根据河道湖泊等级划分,健全完善分级分段的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体系,责任制落实以乡级河(湖)长为责任主体。健全完善小微水体责任制体系,责任制落实以村级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主体。由乡长担任本辖区的总河(湖)长。乡、村级河(湖)长,由乡、村班子成员担任河(湖)长。河(湖)长人事变动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新老河(湖)长的工作交接。乡、村级河(湖)长负责完善河道保洁员配备,建立健全河道巡查员、网格员体系。成立合村乡“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河(湖)长-3入河湖排污口设置的管理。切实依法加强入河湖排水口的监管,深入开展入河排水口整治。建立排水口动态管理档案,完善入河排水口标识工作。(二)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