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工作方案10篇第一篇:人民调解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根据人民调解员协会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活动方案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活动。现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畅通和标准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依照人民调解法和有关法规、规章、标准性文件的要求,全面加强人民调解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公信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奉献。二、目标任务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照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制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工作内容〞(见附件),从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员组成、纠纷受理、调解、统计、归档、工作制度、工作场所标识标牌、工作补贴经费等各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和整顿、整改,从而到达“五落实、六统一〞(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的标准化要求。通过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活动,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标准化、队伍标准化、制度标准化、业务标准化、场所标准化和经费保障标准化建设,确保村居、乡镇、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五落实、六统一〞比例于12月底前到达100%,实现组织网络建立健全、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工作流程依法标准、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办公条件整体改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目标。三、活动步骤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分为三个阶段:(一)发动部署阶段(8月)各司法所要结合当地实际,依照县局制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将标准化建设工作层层部署、落实到每一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二)自查整改阶段(9月至10月)各司法所要组织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照“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工作内容〞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辖区内村居、乡镇、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五落实、六统一〞比例于12月底前到达100%。局基层股要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并将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查整改情况、存在问题和措施建议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