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平安生产督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平安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就如何深入开展平安生产督查专项行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督查目标在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和深入开展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底上,通过开展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国家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强化平安生产根底,提高平安生产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和保持平安生产状况安定平稳。二、督查范围(一)各类粮食仓储、购销、加工。(二)出租、经营场所,年久失修的仓房、水、电设施等。(三)小车、物质、资金等重点环节。三、排查治理内容(一)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企业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到人,平安生产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登记备案制度等是否完备并能得以执行。(二)平安生产责任制和监管体制机制的建立、落实情况。(三)应急机制是否完备。企业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能否在遭遇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隐患能否及时预警,平安信息交流是否畅通,发动能力与物资储藏是否可靠。(四)生产作业是否标准。生产作业是否有章可循,操作规程是否得到全面执行,平安责任是否明确,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全面培训,作业前是否制定工作方案,保护措施与救援机制是否到位。(五)单位平安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根底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范措施、药剂储存是否存在隐患,运转操作、管理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保养、检修,是否匹配企业生产要求。(六)平安根底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单位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临时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宣传培训是否到位。是否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方案,是否积极参加或开展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活动,是否产生实效。四、督查方式在开展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底上,县发改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企业自查和部门、重点抽查、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反响意见和督办整改等方式,对所属粮站平安生产情况进行督查。五、督查时间(一)自查阶段(1月20日至1月28日)。深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