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整治非法砖窑工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整规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整治非法砖窑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县上决定进一步在全县开展非法砖窑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开展整治非法砖窑工作,全面清查全县所有砖窑的根本情况及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切实解决我县存在的非法砖窑无证开采,破坏耕地、浪费能源等突出问题,确定保存和关闭名单,对关闭的砖窑坚决依法取缔,并制订砖窑布局规划,依法标准砖窑生产,保障全县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开展。二、时间和步骤整治非法砖窑依法标准砖窑生产,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调查摸底,议定需依法关闭的非法砖窑。国土局调查了解各个砖窑的建窑时间、法定代表人、占地类型、土地面积、土地使用证办理情况等;矿管办调查了解各个砖窑产品类型、生产规模、采矿许可证办理情况;环保局调查了解各个砖窑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政策及环评手续办理情况;安监局调查了解各个砖窑是否具备平安生产条件及平安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工商局调查了解各个砖窑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情况;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区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监管责任。国土资源局、矿管办在对全县所有砖窑全面摸底调查的根底上,掌握砖窑的根本情况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定保存和关闭砖窑名单,报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确定,为下一步编制布局规划奠定根底。第二阶段,制订砖窑布局规划。由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和土地规划修编情况,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台塬为主、平塬收缩〞的原那么制订全县砖窑布局规划。方案形成后,分发到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XX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将修改后的布局方案,报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发布实施。第三阶段,依法标准。分四个步聚。(一)向违法企业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由各执法主体单位下发);(二)1、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的,与违法企业签订关闭协议(确定自行关闭时间由所在乡镇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催促其按协议时限关闭)。2、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的违法砖窑,接受处理后,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愈期不办理的坚决予以关闭。(三)不按协议时限关闭的进入司法程序由执法主体单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施关闭;(四)对规划区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