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202223年11月25日—27日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妥善解决我县日益增多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积极化解矛盾,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方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以及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依据,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根底,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以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循序渐进,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二、根本原那么(一)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在法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假借任何理由违法调走、收回、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承包方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必须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二)坚持政策执行上的连续性。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总体原那么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以妥善解决。但也要充分考虑到农村土地承包的历史沿革和政策演变以及农村各地的实际情况,防止因解决现实问题而引发历史矛盾。(三)积极多渠道解决人地矛盾。农村因娶媳嫁女、方案内(外)生育、户口迁移、惠农政策的落实等等原因,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既要区别对象、分清原因、把握政策,更要积极拓展就业空间,加速农村劳动力的非农转移,第2页共3页多渠道解决农村充裕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缓和农村的人地矛盾。(四)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那么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为促进农村土地适度集中,发挥规模经营效益,必须在充分尊重农民自愿的根底上,坚持依法、有偿的原那么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后,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禁止借流转之机将土地打乱重分,流转收益归承包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和挪用。(五)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