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县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3)7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省、市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系列决策,紧紧围绕保障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根本需求,切实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根本的平安住房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查处和整治农村危房改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农村危房改造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扎实做好2023—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收官〞工作,助力我县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二、治理范围对全县2023年以来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政策标准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涉农资金检查、审计等移交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重点整治工程审批、危房鉴定、工程验收、资金监管、档案和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治理重点(一)看方案分配,查任务落实,专项治理改造任务进度滞后问题。1、下达任务未按年度时限完成,进度滞后;2、资金“趴窝〞。(二)看资金账目,查资金去向,专项治理资金监管不严、拨付不标准和使用违规问题。1、借危房改造之名收取农户押金、保证金、拍照费、手续费,不顾农户意愿强制搭车效劳(收费)问题;2、将补助资金违规用于危房改造之外的其他工程等挤占、挪用问题,将危改补助资金作为涉农资金整合后未解决相应户数的贫困户住房平安问题;第2页共5页3、不经验收即拨付资金问题,验收1个月甚至几个月之后资金仍未拨付等不及时问题,拨付到户资金低于当年补助标准等缺乏额问题,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未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问题;4、虚报改造任务、重复改造、冒名顶替等套取骗取、冒领补助资金问题;5、其他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三)看农房信息,查身份证明,专项治理对象认定不准问题。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不符合补助条件,没有优先解决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农户危房改造问题,甚至弄虚作假、优亲厚友;2、危房改造对象不是4类重点对象(2023年-2023年上半年为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2023年下半年-2023年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2023年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