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场所平安防护设施建设工作方案XX县公共场所平安防护设施建设工作方案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XX市公共场所平安防护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府办字(2022)X号)精神,依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标准(GB50688—2022)、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标准(GB51038—2022)、城市桥梁设计标准(CJJll—2022)、平安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等标准标准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在城市建设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公共场所平安防护设施,力争2022年内完成县城城区公共场所平安防护设施建设;2022年内完成全县公共场所平安防护设施建设,切实提升防范能力。二、建设范围及标准要求(一)平安防护设施建设的重点目标和部位1.党政机关、医院、学校门前及周边。2.中心广场、开放式休闲场所、繁华商业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3.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旅客出入口及周边。4.过江过河(湖)的桥梁、交通枢纽、高落差的临崖临水道路。5.火车、客运、公交站台,加油(气)站。(二)建设的标准和要求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XX省公共场所平安防护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X府厅字(20XX)X号)执行。三、责任分工(一)党政机关门前及周边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县行政中心平安防护设施建设;其他党政机关由所在单位负责平安防护设施建设。(二)医院门前及周边由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各医院负责本医院及周边平安防护设施建设。(三)学校门前及周边由县教科体局负责组织,各学校、幼儿园负责本校本园及周边平安防护设施建设。(四)中心广场、开放式休闲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由县城管局负责组织平安防护设施建设。(五)繁华商业区、大型商场、大型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场、大型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由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平安防护设施建设;其他繁华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组织平安防护设施建设。(六)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旅客出入口及周边长途客运站等旅客出入口及周边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平安防护设施建设;火车站等旅客出入口及周边由县支铁办负责协调组织平安防护设施建设。(七)过江过河(湖)的桥梁、交通枢纽、高落差的临崖临水道路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公路管理局、县交警大队、县水利局等单位负责组织平安防护设施建设。(八)火车、客运、公交站台火车站台由县支铁办负责协调组织平安防护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