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区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工作方案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草拟本地区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实施细那么(方法)等标准文件;依法统一监督管理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全市性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制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和组织对全市开展规划、经济开发方案和重大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研究制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方案;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参与制定本市经济和社会开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方案、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和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开展规划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城镇总体规划;对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审。(三)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四)制定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开展规划和方案;推广环保科研成果和环保实用技术,建立和组织本地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环境保护产业开展。(五)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发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六)负责管理全市环境监理工作;对建设工程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各种污染源排污情况和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依法征收排污费;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分;指导协调解决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七)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市环境统计公报和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状况;指导第2页共4页监测站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和计量认证、质量保证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信息网络建设,推动污染源监控自动化。(八)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九)组织实施环保目标责任、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限期治理、城市综合定量考核等工作;审批限额内各类建设工程环境影响书(表);参与审批限额以上根本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以及区域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