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整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机制,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金融市场正常秩序,改善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确保我区金融平安,实现金融产业和地方经济的良性循环和协调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开工作方案。一、工作任务(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整治非法集资问题部署要求,建立“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构筑上下联动的宣传教育体系、齐抓共管的监测预警体系、准确有效的性质认定体系、稳妥有力的善后处置体系和及时灵敏的信息汇总报告体系。(二)组织有关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进行性质认定,重大案件的认定意见按程序报批,并集中进行治理和打击;研究分析非法集资活动规律,及时向区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情况及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三)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严禁担保、典当、投资咨询等中介机构从事高利贷和非法集资活动。(四)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平安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深入揭示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欺骗性,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防范和识别能力。二、职责分工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工作难度大,关系到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此,我区成立了“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区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金融办,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各单位的具体职责是:(一)区委宣传部负责整治行动的新闻宣传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新闻媒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必要的新闻宣传,对拒不履行义务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公布,催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教育和提示公众防范各种形式的金融风险,提高公众的识别能力。(二)区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政法部门相互配合,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三)区信访局通过信访渠道及时掌握有关非法集资活动的信息,负责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信访接待工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四)区发改局负责本系统金融案件的监测预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风险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上市公司运营情况跟踪监测,关注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