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深入开展,加快推进“森林〞建设步伐,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准备阶段(一)时间要求:年12月下旬至年1月中旬(二)工作内容:1.人员登记。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那么,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单位应尽人员的统计工作,各街道绿化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中央、省、市驻街道单位及街道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应尽责人员的统计工作。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街道绿化主管部门下发年全民义务植树人员统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办公地点登记实际尽责人数,落实尽责方式。各街道于年1月12日前将全民义务植树登记表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备案。2.制定规划。在人员登记的根底上,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街道按照年度造林绿化开展规划分别组织编制全民义务植树规划,规划内容包括:应尽义务植树人数、实际参加总人数、年度绿化规划、植树面积或株数、确定各植树部门和单位任务、落实措施等,在规划中特别要突出义务植树基地规划。二、实施阶段(一)时间要求:年2月下旬至年4月中旬(二)工作内容:1.下发通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街道绿化主管部门根据全民义务植树规划,结合各自实际,下发开展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单位的义务植树通知书的发放及收缴以资代劳费,安排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完成规定数量的挖穴栽树等任务。街道绿化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中央、省、市驻街道单位及街道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居委会)的义务植树通知书的发放及收缴以资代劳费,安排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完成规定数量的挖穴栽树等任务。各街道于年3月1日前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安排通知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备案。2.验收填报全民义务植树登记证。4月中旬前,各尽责单位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后,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或街道绿化主管部门提出审核申请,经验收合格后填写全民义务植树登记证并盖章。三、检查验收阶段(一)时间要求:年4月中旬至年4月底(二)工作内容:各街道义务植树检查验收由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1.按时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审报备案材料情况。2.义务植树基地建设与挂牌情况。3.义务植树尽责率考核。根据各街道备案材料,按行政事业、企业和社区三类,采取随机、机械等方法分别抽取3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