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区属医疗机构整顿工作方案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标准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根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和方案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卫办医管函(2023)231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医(2023)15号)及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区属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认真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标准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平安,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开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平安、有效、方便、价廉的根本医疗卫生效劳。二、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对辖区内各区属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社区卫生效劳站、诊所及卫生室、医务室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准入管理,标准执业行为,严抓消毒隔离,消除医疗平安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全面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质量平安。(一)全面清理整顿,依法加强监管1、对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进一步标准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同时,将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注册联网信息数据,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动态管理。2、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结合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科室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注销相应诊疗科目;机构达不到根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2页共4页3、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群众投诉为执法监管的重要线索,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超范围开展技术工程(手术)、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二)加强制度建设,标准执业行为1、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根底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质量平安事件报告制度,健全医疗质量平安责任制。2、完善区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及各专业组职能,加强对辖区内各区属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管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严格按照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