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健康检查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搞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我处经济持续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市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整治活动,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解决我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动〞的职业平安健康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各部门、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实现全处职业病防治形势的根本好转。二、重点任务检查范围为全处范围内的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整治的重点为:(一)对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立即上报并协同相关部门依法停业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办理工商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缔。(二)企业必须依法设置职业平安健康管理机构,对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育,产生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都要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三)企业必须对存在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评价,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四)企业必须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撤除防尘设施,致使粉尘危害严重,应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禁止雇用未成年人从事粉尘作业。(五)企业必须对从事接触粉尘危害作业的员工落实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并建立健康档案,完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对已确诊为尘肺病职工,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六)企业必须对上岗前的工人进行职业危害因素及后果的告知,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购置社保、医保、工伤等保险。(七)企业有职业危害的新、改、扩建建设工程工程,防尘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工程工程预算。(八)企业存在其它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为。三、组织机构为保证整治行动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村(居),各城市社区居委会主任,处直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