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创立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是创立全国文明城市的根底工作,是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切入口,是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底性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创立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卫〞)的水平,根据县党委、政府有关创立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以创立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加强城市卫生根底设施建设,增强城市根本功能,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为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开展。二、工作目标第一阶段(2023年):铺筑根底、全面提升阶段在稳固省级“卫生县城〞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强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立工作,为2023年申报国家卫生县城夯实根底。第二阶段(2023年):全力攻坚、申报评审、实现达标阶段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创立工作进行全面攻坚,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查缺补漏,作好申报评审准备,提出申请评审报告,实现创立国家卫生县城目标。三、职责任务㈠县创立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立办〞):根据县创立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对全县创卫活动制定方案、提出目标,作出安排;负责对全县创卫工作情况进行协调、检查、指导、催促、考评,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做好创立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㈡县卫生局、爱卫办。县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卫生执法检查及监督,负责抓好全县创立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协调、催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年度爱国卫生运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催促社县卫生保健规划的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的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检测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指导各乡镇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县)的创立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负责全县创卫先进经验的总结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实施爱卫工作的主题宣传活动;协助乡镇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及各种传染病,催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强化对饮用水源的监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负责创卫申报的各项工作。㈢县城管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