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市创立国家卫生城市迎检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标准出租房屋管理,整治和消除出租房屋周边卫生脏乱差现象以及治安、消防隐患,确保到达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决定在、XX县区及新城开展以出租车棚(库)、非法搭建房为重点的出租房屋管理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出租房屋管理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我市出租房屋的底数和根本情况,继续落实“拆、整、改、管〞整治措施,力争撤除一批、改建一批、标准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卫生、治安、消防隐患,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责任落实的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二、工作重点(一)重点整治对象:1、卫生条件相对较差,暂时不宜出租的公房、私房和车棚(库);2、存在重大消防隐患,暂时不宜出租的公房、私房和车棚(库);3、属于非法搭建,不得出租的违章建筑。(二)重点整治问题:1、由于根本卫生设施不齐备,导致出租房屋周边卫生脏乱差现象;2、由于合租、群租,租住人员过于密集,导致出租房屋消防平安隐患突出和卫生状况较差的现象;3、由于违章建筑出租,导致出租房屋管理不标准、影响居民区整洁和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等问题。三、工作步骤按照“依法严管,标准高效〞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要求,整治工作主要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发动部署阶段(2月份)。区、区政府和新城管委会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并层层发动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第二阶段。普查登记阶段(3月份)。由两区一委相关街道具体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主动配合,对辖区内的所有出租房进行普查登记,逐户摸清房屋出租情况、卫生设施及平安情况,建立出租房名册和台帐,实行一户一登记和房屋出租登记备案。根据创卫标准,对普查中发现存在卫生问题及各类平安隐患的,由街道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提出整改意见。第三阶段。整治整改阶段(4月至6月中旬)。在全面普查登记的根底上,对外来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环境卫生问题多、治安平安及消防隐患突出等重点区域,开展违章简易棚撤除和出租车棚(库)综合整治。对违章简易棚、搭建房,应组织力量予以撤除;对无任何卫生设施的车棚(库),各单位要开展联合执法,责令房主改建或停租;对租住卫生设施不齐全的房屋承租人要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与房东签定卫生平安协议,落实监管责任;对屡次不听劝阻、肆意破坏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