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的根底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依据省、市方案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清产核资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明晰资产权属,健全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底数清晰、权属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按照博办发(2023)16号文件要求,落实“五代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村级事务管理标准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促进农村经济开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二、对象、范围及内容清产核资对象。我区行政区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村、居、村民小组。清产核资范围。属于上述对象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根底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资产;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资源。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清查核实集体“三资〞。以会计核算资料为根底,先账内、后账外逐项进行清查核实,全面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摸清集体“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进行账实、账证、账账核对,确定盘盈盘亏情况。(二)界定权属,建立台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在全面清查核实和权属界定后,按类别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及时反映增减变动情况。(三)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完善集体资产经营和管理方式,推行集体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制度,标准资产、资源的流转程序,强化财务公开和审计监督,全面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效劳,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在2023年10月底前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