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推动全镇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开展,根据省、市、县会议精神和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筹资目标以派出所2023年9月底统计数据为准,全镇农村户籍人口参合率达99%以上。二、筹资对象及标准(一)筹资对象1.全镇农村户籍人口(包括在外务工人员、中小学生、户籍未迁出的大中专学生)。2.全镇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确有困难,又自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或失地农民。(二)筹资标准2023年的筹资分各级财政补助和农民个人缴纳局部,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90元/人·年,以家庭为单位整户缴纳。三、筹资方式参合农民个人缴纳局部,由所在村(居)统一收缴,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由县民政局统一代缴。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0日-9月30日)召开全镇新农合筹资发动大会,对筹资工作进行发动和部署,明晰政策,明确目标。各村(居)召开筹资发动大会,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宣传资料,深入宣传,确保新农合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集中筹资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1.各村(居)组织收缴农民个人筹资局部,并出具全省统一的新农合筹资专用收款票据,及时将筹资款上缴镇财政所,由财政所存入基金专户;同时做好缴费信息的登记,确保参合农民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2.医疗救助对象(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的参合登记工作由镇民政所组织实施。(三)查漏补缺和核对与录入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村(居)要抓好查漏补缺工作,要注重外出务工人员或常年不在家人员的参合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我镇2023年新农合筹资任务。各村(居)要做到参合人数(包括特殊人员)、筹资款、登记表、收款专用收据、合作医疗证“五相符〞,并于12月5日前将继续参合花名册、参合汇总表和新增参合登记表交镇财政所核对汇总,经镇财政所核对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统一报送镇卫生院录入并备案,卫生院于12月11日起组织相关人员在新农合网络上录入参合信息,确保不漏录、错录,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五、逗硬考核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凡参合率到达99%以上,对农业人口在2022人以上的村(居)奖励800元,在1000人以上2022人一下的村(居)奖励700元,在1000人以下的村(居)奖励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