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开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的通知(扬办发[202223]1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全国清理标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电视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按照通知确定的清理标准、范围和原那么,全面清理、审核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存工程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长效管理的目标,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开展效劳。二、范围和原那么(一)清理标准工作范围这次清理标准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机关和单位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1、各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党组(党委)。2、市人大、政协机关。3、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4、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5、上述机关和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党政部门共同主办并由党群部门具体操作的工程,包括在清理标准工作范围之内。上述机关和单位以本机关和单位工作人员为评选对象的工程如公务员年度考核、政绩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效能考核等工程,以及纯业务性质的资质评定、技术考核、等级评定等工程,不列入清理标准工作范围。(二)清理标准工作原那么和政策界限1、清理标准工作原那么。清理标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标准〞的原那么进行。2、清理标准工作的政策界限。(1)总的要求是。凡可以撤销的工程,要坚决予以撤销;可以合并的工程,要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开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存的工程,要提供依据并说明具体理由。(2)对以下工程,予以撤销。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中央文件明确规定,或者未经中央、省批准,或者不符合实际需要的工程;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者以各种名目收费的工程;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制度滥发钱物的工程。(3)市级及市以下党委、人大、政协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直属单位不再保存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工程。三、实施步骤和方法清理标准工作从202223年2月开始,202223年6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一)发动部署(2月)202223年2月中旬,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制定并下发我市清理工作方案,建立市清理标准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