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建筑施工平安生产专项工作方案XX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安生产工作“党政同责〞责任书为加XX县区平安生产工作的指导,落实平安生产监管责任,现根据XX县区党委关于平安生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制订平安生产工作“党政同责〞责任书。一、责任范围XX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单位负责人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那么,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是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其平安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一)抓好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平安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二)将平安生产工作纳入企业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三)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平安生产工作责任制;(四)将平安生产工作纳入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其平安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组织和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催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六)及时对企业的平安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催促检查;(七)落实企业平安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鼓励机制。企业分管平安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平安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组织实施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企业党委有关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平安生产监管的方法和措施。(2)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召开平安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平安生产中的重要问题;(3)组织并参加各个工程部平安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4)催促、检查各工程部平安生产工作,责令限期整改事故隐患;(5)监控平安生产专工程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催促检查;(6)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平安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7)发生平安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单位平安科平安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二、责任考核(一)将执行平安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二)年底就本年度落实平安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送上级主管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自觉接受团安委会统一组织的考核。三、责任追究恒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无视平安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平安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患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