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系统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开工作方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5号)精神,决定在全省人力资源开发(就业)系统深入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推动全省公共人才就业效劳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开展观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创立优质效劳窗口为目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在效劳上形成品牌,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效劳。二、实施范围这次专项行动包括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开发(就业)部门所属的各类窗口单位,即:(一)公共就业效劳窗口;(二)创业指导效劳窗口;(三)职业技能鉴定效劳窗口;(四)职称考试效劳窗口;(五)人事代理效劳窗口;(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效劳窗口;(七)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劳动保障效劳平台。三、主要任务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和优化各项效劳标准和效劳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普遍使用标准的文明效劳用语,使各类窗口单位的作风建设有明显提升。(一)标准效劳。要结合各类窗口单位的效劳特点,普遍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效劳要亮明身份(统一着装或挂牌效劳)、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努力使在窗口单位办事的群众少跑一回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二)严明纪律。要认真落实已有的各项工作纪律,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要求,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效劳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庸懒散漫现象。(三)文明用语。要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各类窗口的效劳特点,规定并推行文明效劳用语,做到效劳语言标准,表达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温和,手势、姿态具有亲和力,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大力提倡人人多一分主动、多一分热情、多一分关心。四、实施步骤这次专项行动从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