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评优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3-2023年度“五四〞表彰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各团总支、年级办、团支部:2023年,我校团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亲切关心与领导下,全团上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团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围绕学校育人根本目标,突出思想引领和成长效劳两大战略任务,紧紧围绕党和学校开展的中心任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部署,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校团委决定对一年来团务工作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决定3月16日-3月26日在全校组织开展团员青年教育评议。为做好表彰前各项准备和教育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表彰工程。“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十杰团日,最正确团日,十佳青年志愿效劳队,优秀青年志愿效劳队,优秀团员(团干)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团委已经下发的评比要求和标准组织团支部、团员开展评比。三、团员评议于3月16日-3月26日进行,评选结果务必于3月27日前上报到团委审批,(以团总支为单位上报个人优秀名单和电子版各一份)。在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根底上进行优秀团员标兵的申报。优秀团员标兵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材料于3月28日(周四)前上交到团委。四、所有团日活动、青年志愿者效劳队活动、支部工作总结纸质材料务必于4月1日(周一)前上交团委。缺少其中一个总结,本支部及支部成员就不能参加今年“五四〞表彰各项评比。五、本次评选届时采取团委会共同商议投票的方式,故在申报、评选前各单位团总支负责人都有推报各单位相关荣誉称号的权利与义务,各团总支推荐相关材料的名额要求详见2023~2023年度五四表彰上交电子版材料及格式。六、各团总支负责人将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材料电子版整理好,务必于4月1日(周一)前统一发至团委邮箱xxxx,同时,上交所有的纸质材料时,申报评奖的材料要与不评奖的材料区分上交。各团总支要注明“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团日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的优秀程度排序。注明:电子版材料只能是文字,绝不能含照片。七、申报材料要求书写(打印)标准,团日活动、青年志愿活动在媒体进行报道的要有具体凭证,有照片的要附在总结上。八、作为医学生,老实守信是我们的职业操守,是我们医疗卫生行业安身立命之本。培育良好的职业道德亦是我们大力开展团日、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