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平安生产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平安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书(安委明电()1号)和盛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的相关文件要求,为充分吸取局部地区、行业(领域)连续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深刻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平安生产监管“县域全覆盖〞制度,从根本上扭转平安生产工作的被动局面,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晋安生()10号XX县区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立即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镇实际,特制定了本工作方案。一、检查范围和重点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校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二、检查主要内容(一)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企业工程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平安标准,平安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平安要求、根底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1.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各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2.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平安管理制度和岗位平安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平安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设计中的平安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平安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平安监管情况等。内容总结(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各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2)技术设备平安管理制度和岗位平安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设计中的平安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平安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