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级巡察工作方案为落实县委十二届十三次、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经研究,我乡将对各村及国营xxxx农场开展巡察工作,方案如下:一、巡察目的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促进全乡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开展。二、巡察对象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和经联社主任,延伸巡察国营xxxx农场场直干部及下属作业区支部书记、主任。三、巡察时间20xx年xx月至xx月,每个村集中巡察时间为2至5天,具体时间由巡察组另行通知。四、巡察内容(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各村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村两委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各村在经费支出、津补贴、奖金福利发放等方面制度执行情况。(三)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重点检查20xx年1月以来各村在“三资〞管理、工程工程、土地建设管理、涉农惠农资金和扶贫资金使用发放等方面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四)作风建设情况。各村两委干部贯彻落实乡党委、乡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重点检查方案生育、“两违〞综合治理,水流域专项整治(整治牛蛙、畜禽等非法养殖)等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组织松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五)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重点检查巡察中受理的投诉举报或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五、巡察程序和方式(一)前期了解。巡察组开展巡察前,因工作需要可向同级组织、经管、信访、财政、民政、农业、城建、国土等部门了解被巡察村的两委干部和经联社主任等有关情况以及该村在工程申报、资金使用等有关工作情况。(二)制定方案。巡察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送主要领导同意后,书面通知被巡察的村,说明巡察目的、方案安排和工作要求。(三)适时公开。被巡察的村应当通过一定的形式公布巡察组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以及巡察组的联系方式等情况。(四)巡察方式。巡察期间可以听取被巡察村的有关工作汇报;与被巡察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以适当方式向被巡察村的驻村领导、干部及驻村党风监督员了解情况;视具体情况开展专项巡察;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五)及时报告。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村的正常工作。对反映村两委干部及经联社主任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