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和政审工作方法的通知各市州招考委、公安局: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招生工作,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印发<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方法>的通知〔公政治〔2000〕137号〕、公安部政治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那么>的通知〔公政治〔2023〕439号〕、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标准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23〕64号〕、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3〕293号〕、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23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2023〕292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四川省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和政审工作方法,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附件:四川省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和政审工作方法附件:四川省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和政审工作方法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要求,为保证招生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四川省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和政审工作方法。一、招生院校〔一〕公安院校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3.铁道警察学院4.南京森林警察学院5.四川警察学院6.新疆警察学院7.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二〕公安现役院校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公安海警学院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工作在省招考委、省公安厅的领导下,由省公安厅和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负责组织实施。〔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对象1.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除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高考成绩到达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2.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公安海警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和四川警察学院,高考成绩到达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3.凡有意愿报考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均应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