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根本常识一、水利工程根本建设程序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管理规定(水利部水电[1995]128号文)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文),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分为8个阶段。(一)、工程建议书阶段(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可研批准后,应正式成立工程法人,按工程法人责任制实行工程管理。(三)、初步设计阶段1、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一般须由工程法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组织行业各方面的专家,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2、初设由工程法人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3、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并作为工程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根底。4、如有重要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5、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承担初步设计的合同责任。(四)、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阶段1、施工准备的主要内容有5项(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讯路和场地平整(3)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4)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5)组织招标投标,择优选定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队伍(五)、建设实施阶段1、建设实施阶段是指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施。2、工程法人或其代理机构必须按审批权限,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主体工程方能正式开工。3、开工条件:(1)前期各阶段文件已批准,施工详图可以满足初期主体第2页共8页工程施工需要。(2)建设工程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年度方案,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3)主体工程招标已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4)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5)建设管理模式已经确定,投资主体与工程主体的管理已经理顺。(6)工程建设所需全部资金来源已经明确,且投资结构合理。(7)工程产品的销售已有用户承诺,并确定了定价原那么。(8)按监督权限办理了监督手续(监督注册)。4、参建各方的职责:(1)工程法人:在建设管理中起主导作用,应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协调建设各方的关系(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地方),研究解决施工中的关键问题,组织有关验收工作等。(2)监理单位:受工程法人委托,按合同规定,在现场从事组织、管理、协调工作,独立负责工程的建设工期、质量、投资的控制,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