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千万外来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权益易受侵害核心提示广东省是全国流动人口最多的省份,共达2350万左右,而其中妇女占了49%以上。她们大多数在企业工作,为我省的经济和社会开展作出了很大的奉献,然而,她们又是权益最易受到侵害、自身维权能力较弱的一个群体。“处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工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尤为突出,法律专家针对一些个案作了分析,希望能为外来女工带来有益的启示。怀孕意味着失业?来粤打工的女工多处于青春期,怀孕对她们来说往往亦喜亦愁。因为,她们如果告知单位,可能就会被解雇。这类问题相当普遍。[个案]曾在东莞某陶瓷任会计的肖玉梅,于2023年4月25日发高烧,已经怀孕的她,病得越来越严重,而且意识模糊,经医院确诊为精神分裂症。陶瓷公司随即辞退了她。东莞市法律援助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律师两次到陶瓷公司协商,但陶瓷公司坚持不愿赔偿。律师于是代理肖玉梅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分析]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患病尚在治疗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陶瓷公司在劳动者患精神病期间和怀孕期辞退当事人是违法行为。最后,仲裁庭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肖玉梅医疗和生育待遇15742元。孕妇调职就要服从?“目前,生育保险的力度不够,社会对三期〞妇女的责任就集中到女工所在的“单位。有些用人单位想推卸责任,而成心不合理地调动三期〞女工,以逼其自动辞职。当女工向劳动或司法部门反映后,企业就将其调回,但过后变相整她。[个案]陈玲是深圳某投资参谋公司员工,入行3年因工作业绩突出而被提升为业务部副经理。2022年9月陈玲怀孕,由于出现严重的高危妊娠反响,经公司领导批准,陈玲请了两个月的病假。在此期间,公司停发了她的工资,并通知解聘陈玲。她在与公司屡次协商无果后,向深圳市妇联寻求法律援助。律师向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审理过程中,该公司辩称因陈玲怀孕而调整其工作岗位,而她拒不服从安排,所以才将其辞退。[分析]仲裁庭认为,本案的用人单位在员工怀孕期间单方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扣发员工的病假工资等行为显然违反了有关女工权益法律的规定,因此最终裁决:该“公司支付陈玲三期〞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病假工资、产前检查费、生育费等费用。冒用身份证工伤不赔?我省的外来工中,因为各种原因冒用他人身份证来打工的情况屡见不鲜,一旦发生工伤甚至死亡事故,就会引起关于赔偿的纠纷。社保部门会因为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