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100CCSC60GBZ68—2022代替GBZ68—2013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Diagnosticstandardforoccupationalbenzenepoisoning2022-03-16发布2022-09-01实施GBZ68—2022I前言本标准的第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代替GBZ68—2013《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与GBZ68—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慢性苯中毒诊断分级标准中血细胞计数的界限值,删除了白血病,量化了接触苯的职业史时间(见4.2和5.2,2013版4.2.1、4.2.2和4.2.3);——增加了附录A.4分级诊断中血细胞计数参考范围(见附录A.4)。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青岛市职业病防治院、苏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俏、夏丽华、万伟国、王如刚、史军、张华、刘杰、邓立华、郑舒聪、王旖然。本标准及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1982年首次发布为GB3230—1982,1997年第一次修订为GB3230—1997;——2002年第二次修订时,编号改为GBZ68—2002,2008年第三次修订,2013年第四次修订;——本次为第五次修订。GBZ68—20221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苯及含苯有机溶剂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的诊断及处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16180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Z76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78职业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GBZ/T157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WS/T405血细胞分析参考区间3术语和定义GBZ/T15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诊断原则4.1急性苯中毒根据短期内吸入大量苯蒸气的职业接触史,出现以意识障碍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参考实验室检测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等损害,方可诊断。4.2慢性苯中毒根据3个月及以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