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SupervisionRegulationonSafetyTechnologyforTransportablePressureVesse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1年11月15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0005—2011前言2007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制(修)订《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移动容规》)的任务书。2008年3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和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移动式压力容器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移动分会)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制(修)订工作组,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移动容规》制(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同时确定了《移动容规》编制大纲。2009年4月,工作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移动容规》征求意见稿初稿。2009年11月,工作组在上海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移动容规》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0]10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修改形成送审稿。2010年7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修改形成了报批稿。2011年5月,《移动容规》的报批稿由国家质检总局通过世界贸易组织(WTO)向其成员进行了通报。2011年11月15日,《移动容规》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本次修订,是以《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以下简称《汽规》)为基础,同时将1999年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原《容规》)中有关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和规定,以及铁路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一并纳入到《移动容规》中。本着充分吸收事故教训,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解决原《容规》和《汽规》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重要内容变化要有论证、调研、数据的支撑,强化使用管理和事故应急专项预案,体现节能原则;促进生产,方便企业,吸纳成熟的科技成果,有利于技术进步、科学发展,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安全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协调一致的原则。在实际制(修)订工作中,考虑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规定的各项制度、有关要求、名词术语等统一,变更安全监察工作的主体为国家质检总局及其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同时,根据铁路罐车、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