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国际法规制的碎片化:现实成因、法律困境与解决路径蒋小翼*高天义**内容摘要:目前涉及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的国际法规制呈现明显的碎片化特征,主要表现在相关国际法律文件缺乏统一性与联系性、养护主体多元且分别独立运作、各种养护对象相互割裂三个方面。相关国际法规制碎片化的现实成因包括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问题的复杂性和交叉性、《海洋法公约》的时代局限性以及现有机制间的合作与协调效果不佳。国际法规制的碎片化导致了框架性公约的适用范围争议、部分规则与原则的解释与适用存在较大主观性,不利于海洋环境整体目标的实现和争端解决,还会影响BBNJ国际造法新进程。为了应对国际法规制的碎片化困境,应建立有效的国际法律协调机制,促进国际合作,明确《海洋法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适用范围,并在《海洋法公约》框架下完善ABNJ生物多样性养护机制。关键词:BBNJ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国际法碎片化海洋法公约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是国际海洋法的热点问题,目前,国际社会正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称《海洋法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onBiologicalDiversity,以下称“CBD”)两个不同的框架下推进国际造法新进程。①根据《海洋法公约》进行的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MarineBiologicalDiversityofAreasBeyondNationalJurisdiction,以下称“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的国际谈判已历经特设工作组、筹备委员会和政府间会议阶段,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是其核心内容。与此同时,部分CBD缔约方在谈判中提出,通过“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海洋目标”将CBD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AreasBe-*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研究助理。本文获“台达集团中达环境法学教育促进计划”资助。①参见郑苗壮、刘岩、徐靖:《〈生物多样性公约〉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研究》,《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第40页。蒋小翼高天义: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国际法规制的碎片化:现实成因、法律困境与解决路径85DOI:10.13871/j.cnki.whuilr.2022.06.009武大国际法评论2022年第6期yondNationalJurisdiction,以下称“ABNJ”)。这无疑将与BBNJ协定产生一定的交叉与重叠,其工作成果可能导致潜在的法律冲突,进而影响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效果。BBNJ协定与CBD缔约方会议之间的职权冲突反映了海洋生物多样性...